中心运行机制


工程中心的运行,在天津大学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主任人选由天津大学提名,教育部聘任。运行机制将采用创新的企业化管理,建立专职的管理、研发、生产和市场团队,设立行政、商务、研发、生产等职能部门,确保工程中心科研成果产业化辐射源功能的实现与优化,持续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微纳技术领域的科技界、工程界和相关企业与经济界专家组成,是工程中心的技术咨询机构。其职责是从宏观上把握工程中心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方向,审议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研究开发计划,评价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审议工程中心年度工作等。

技术核心、科研创新及产业化团队,由从海外引进的微纳技术及相关学科的专业人才和科研依托单位相关学科的高级科研人员构成,发挥创新精神,依靠技术产业化实践经验,充分将科研依托单位的研究生培养及科研实践同中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作相结合,在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同时,形成科研人才与企业技术人才之间进行交流、转化的良性机制。